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0-23
签发人:林松碧
新林字〔2017〕49号 办理结果:C
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崔芳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张庙木材检查站人员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表达的思想是要求重视并解决张庙木材检查站(下文简称为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执法经费保障问题。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的情况一样,目前造成检查站困境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自问题显现以来,我局领导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以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县委、县政府也对检查站工作人员的生活非常关心,数次从县财政中划拨资金用以暂时解决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目前检查站人员工资已发放至5月份。然而,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需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一协调以财政局、林业局为主的单位共同努力才能解决检查站工作人员面临的困境。
我们深感,此提案是站在利于"推动林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提出的,是合理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多向上级领导反映、多和县财政局等兄弟单位配合、沟通,争取早日解决张庙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执法经费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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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9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县林业局 王向东 2731167
抄 送:县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县政府督查室(1份),委员(各1份)